【轉知】教育部來文有關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新增「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教師數位教學增能培訓」專案屬性標籤相關事宜,請查照轉知。

主   旨:有關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新增「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教師數位教學增能培訓」專案屬性標籤相關事宜,請查照轉知。

 

說   明:

 一、依據112年2月3日「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2年推動辦公室第1次工作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以下簡稱精進方案)」鼓勵教師參與數位教學增能培訓,為利查找及辨識課程,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以下簡稱全教網)業於112年2月新增「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教師數位教學增能培訓」專案屬性標籤,簡稱「精進數位」,其定義請參閱附件1。

 三、請轉知所屬學校開設精進方案相關增能培訓課程請列屬性標籤,以利查找辨識,課程名稱規則請依規定填列(附件2),倘未列標籤及課程名稱未符合規定者,將不予計入本方案績效指標執行成果,並請加強課程審核。

 四、已結案課程請開課學校申請增設屬性標籤及修改課程名稱,申請流程如下:

  (一)修改範圍:108年1月至112年3月辦理之教師數位教學增能培訓已結案課程。

  (二)修改流程:

   1、開課學校請填具「修改已結案課程內容申請表」(請於全教網/下載專區/行政相關表格下載,網址:https://inservice.edu.tw/,填寫範例如附件3,),提交主管機關審核確認。

   2、主管機關審核確認並採一次性彙整需修改課程清單,於112年5月5日前函送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全教網維運團隊),由全教網協助完成修正作業。

   3、大專校院修改課程請函送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全教網維運團隊)辦理。

 五、開設課程之屬性標籤及課程名稱等規則請依前述各說明段辦理,爾後課程倘欲修正,請循該網作業規定辦理。

 

 相關附件: 標籤定義.pdf | 培訓課程.pdf | 申請表.o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