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習制度

中國醫藥大學教師傳習制度說明

本校為鼓勵資深教授或優良教師經驗傳承以協助初任教及有意願之教師提升專業能力,特訂定「中國醫藥大學教師傳習制度實施辦法」。

【角色介紹】

一、輔導者(Mentor):輔導者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各專業領域資深教授或副教授。
(二)和新進教師研究、教學領域相同者。
(三)曾榮獲校級教學優良教師獎、傑出研究教師獎、績優導師獎之教師。
二、受輔者(Mentee)
(一)新進助理教授、專案助理教授。
(二)根據教學意見調查結果,需要做調整、規劃之教師。
(三)表達需求,希望提升教學、研究、服務質量之教師。
由「輔導者」及「受輔者」共組傳習團隊。

【執行方式】

一、傳習團隊之組成:
(一)每學年度依據教師專業領域安排新進教師、教學意見調查結果由系所主管轉介之教師與輔導者(Mentor)共組傳習團隊。
(二)受理希望提升教學、研究、服務質量之教師提出申請需求。
二、實施方式:
(一)傳習活動以一學年度為期程,內容以教學、研究、服務、輔導經驗傳承與諮詢為主,輔導者與受輔者每學期初及期末至少互動交流一次,並記錄訪談內容。
(二)計畫結束後輔導者與受輔者可自行維持傳習關係,惟應恪遵學術倫理規範。
(三)每團隊於計畫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資料一份至本中心存檔。
(四)傳習活動的施行期間:自本中心通知或申請核定日開始至學期末(即隔年7/31或1/31)結束。
三、經費補助:
(一)補助每一傳習團隊餐費、印刷費以利活動之進行,核銷時須檢附相關收據。
(二)於活動前7日將經費申請告知教師發展中心。
(三)於活動後3日內將核銷單據及相關檢附資料送交教師發展中心。
   1. 憑證若為「發票」,請登打學校統編52005408
   2. 憑證若為「收據」,收據上須註明中國醫藥大學、日期,確認有店家大小章及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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